京東違約事件 致使鴻海倉庫損失5.5個億

2015-05-04|HiShop
導讀:4月28日,深圳鴻海環(huán)球控股集團起訴京東商城一案,在上海市青浦區(qū)法院正式開庭審理。鴻海集團認為,京東商城拒絕使用為其量身定制占地150畝的青浦二期倉庫,同時還退租鴻海集團...
京東違約事件 致使鴻海倉庫損失5.5個億
京東違約事件  致使鴻海倉庫損失5.5個億

  

  4月28日,深圳鴻海環(huán)球控股集團起訴京東商城一案,在上海市青浦區(qū)法院正式開庭審理。鴻海集團認為,京東商城拒絕使用為其量身定制占地150畝的青浦二期倉庫,同時還退租鴻海集團青浦一期倉庫,京東違約兩次共造成了5.5億元的損失。但另一當事方京東商城卻將責任歸咎于鴻海集團,認為二期倉庫建造標注不符合要求,一期倉庫未完成漏雨整改。

  四年前,京東和鴻海的關系可以用甜蜜來形容,鴻海是京東在華東地區(qū)最早一批租賃倉庫的合作伙伴,京東也承諾要將鴻海倉庫租借到2018年。如今卻因為一個150畝的倉庫,使得兩家昔日的合作伙伴對簿公堂。

  “京東先是背著我們,偷偷把一期倉庫搬到了昆山,現(xiàn)在連二期倉庫也不要了。”鴻海新聞發(fā)言人、風控總監(jiān)楊煌銘說道。這段合作破裂的背后,則是京東出于成本考量,對自身倉儲戰(zhàn)略規(guī)劃的急剎車式轉型。

  京東二級倉儲曾計劃全部交給鴻海

  在京東與鴻海的最早合作中,雙方曾有過一段時間蜜月期。

  根據(jù)鴻海人士出具的一份鴻海與京東的談判紀要,2012年,京東CEO劉強東親自與鴻海高層進行談判,提出京東正在全國7個城市籌建單個倉儲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的大型自有倉庫,同時還要在全國大部分二級城市建立二級物流倉。這部分戰(zhàn)略布局二級物流倉儲的建設,則全部交由鴻海建設,長期租賃給京東使用。

  “京東當時看中鴻海在資金鏈、倉儲開發(fā)運營的實力,還提出雙方共同開發(fā)建設二級物流倉,并在一定時間內回購。”一位負責與京東深度合作的鴻海方高層透露,劉強東非常重視此次合作,“當時想把這個樣板打造成華東區(qū)最大的物流集散中心,甚至劉強東想以個人身份投資入股這部分物流倉儲,只是不參與日常運作與管理。”

  在劉強東背書的前提下,鴻海的二期工程也應運而生。

  據(jù)鴻海集團介紹,2012年2月,京東委托鴻海集團在青浦工業(yè)園區(qū)建造150畝的二期定向倉庫,雙方簽訂合作備忘錄,京東承諾交付4800萬元的定金。此前,京東曾于2011年與鴻海集團簽署租賃合同,將鴻海旗下80余畝的工業(yè)倉儲作為華東地區(qū)3C第一倉庫。

  在簽訂合作備忘錄后,鴻海集團開始了項目建設,先后尋找多家建筑單位設計規(guī)劃方案,并會同京東商城確認了初步方案和項目細節(jié)。雙方于2013年3月正式簽訂了青浦倉庫二期租賃事項的合作協(xié)議,京東商城同時承諾將一期倉庫的租賃時間延續(xù)到2018年。

  “在項目開工后,京東以上市資金鏈緊張為由,請求暫緩支付定金。”鴻海集團新聞發(fā)言人楊煌銘對記者表示,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,鴻海開始自行墊資建設京東定制倉,“鴻海根據(jù)與京東確認的規(guī)劃設計方案,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報批報建,雙方約定在2014年8月1日交付青浦倉庫二期。”

  京東突然要求改動建筑標準

  2013年6月26日,在青浦倉庫二期的開工典禮上,京東倉儲總監(jiān)董國禮與行政高級經理肖軍參加,這在鴻??磥硎蔷〇|依舊認可該項目的信號。但就在2013年9月10日,鴻海開始動工基建的2個月后,京東集團突然發(fā)函要求“變更方案”,并對倉庫提出了建筑結構、承載等的改動。

  在鴻海集團與京東的重新談判中,雙方達成一致協(xié)議,京東商城保留“二、三層樓面均勻靜載2噸/平方米”的標準,其余按照鴻海集團已報政府審批通過的方案執(zhí)行。

  楊煌銘告訴記者,協(xié)商過程中京東倉儲部門一再強調,“只要能夠達到承載標準,變更費用由京東方面承擔。” 但這個承諾卻與定金一起未能兌現(xiàn),就在鴻海集團發(fā)函給京東商城,要求其承擔因標準更改帶來的1680萬元費用和延長工期30天的成本后,“京東回函拒絕承擔任何變更費用,也不接受延期交付。”

  在鴻海方面出示的與京東往來公函中,Hishop注意到,京東提出了“變更園區(qū)建筑及布局,建筑層高,地面承載”三大要求,按照京東的標準,青浦二期倉庫應該更改為6×22米鋼結構,一層10米、二三層4.5米的層高,其中最關鍵之處在于,要將地面承重更改為“一層3噸、二、三層2噸。”

  在4月28日的庭審現(xiàn)場,這一技術標準也成為雙方爭執(zhí)的焦點。京東方面堅持認為,由于鴻海建設的倉庫承重能力只達到國家強制標準,未能滿足京東集團定制化倉庫的需求,由此產生的后果應該由鴻海方面承擔。

  但鴻海方面表示,京東提出的所謂“承載達到2噸”的技術要求,始終未能得到確認。“多次發(fā)郵件、發(fā)函給京東,要求其明確自重+荷載達到2噸/平方米,還是純荷載達到2噸/平方米。”楊煌銘告訴記者,京東內部以涉及保密資料為由拒絕提供相關技術材料。

  “當時地基等主要基建已經完成,一樓的基本結構也搭建了起來。”鴻海集團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馬延安回憶,當時二期倉庫基本施工已經完成,京東臨時提出的要求不符合建筑設計流程,“京東的標準相當于消防車承載的建筑要求,在這個基礎上重新更改很困難,而且要重新報批政府部門審批,必然帶來工程延期。”

  青浦倉庫均被棄用鴻海損失5.5億元

  2014年8月,就在鴻海集團加班趕工完成二期倉儲建設后,京東商城卻指出因“倉庫承載標準不符要求,拒絕租用青浦倉庫二期。”

  更讓鴻海感到不安的是,此后不久,京東以青浦區(qū)一期倉庫因“建筑問題導致大范圍漏雨”為由,悄悄將倉庫整體搬遷到昆山物流集散中心。“京東以方便物業(yè)維修為借口,開始大規(guī)模往外搬遷貨品與設備。”楊煌銘表示,當時漏雨維修已經完成,尚不至于讓京東騰空整個倉庫來配合,他們曾專門發(fā)函要求京東就此行為作出說明,但京東在回復將“重申契約精神”后,迅速單方面解除了青浦倉一期合約,而根據(jù)合同,一期倉庫租期要到2018年才終止。

  為此,鴻海方面聲稱由于京東單方面違約帶來了巨大損失,提出了5000萬左右的索賠請求。“僅二期項目建設成本、閑置成本、一期項目的閑置成本,合計共達到5.5億元。但按照雙方合同約定,京東有責任承擔6個月租金的違約款項,再加上閑置成本等,共計5000萬元左右。”楊煌銘說道。

  但京東方面稱,由于一期未完成漏雨問題整改,二期項目未達到使用標準,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解除合作,“同時按照6個月租金的30%承擔違約責任。“京東突然拒租,導致庫房沒有任何招商期緩沖,給鴻海帶來了巨大困難。但對方只愿意賠償500萬元的損失,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。”楊煌銘說道。

  對此次京東違約事件京東方的回應是,鴻海集團旗下上海禾美家具有限公司交付的倉庫不符合使用要求,多次溝通后未能達成一致,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,相信法院會有公正的判決。截至目前,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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